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广州市财政局关于进一步规范和优化就业补助资金使用管理的通知》(穗人社规字〔2020〕7号)、《广东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厅 广东省财政厅关于印发<广东省就业创业补贴申请办理指导清单(2021年修订版)>的通知》(粤人社规〔2021〕12号)、《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做好部分就业创业补贴政策项目衔接工作的通知》(穗人社函〔2021〕317号)小编为广大毕业生整理了广州市高校毕业生就业创业补贴,分【就业篇】和【创业篇】向大家介绍。
就业篇1
(补贴对象为高校毕业生)
求职创业补贴——每人3000元
灵活就业社会保险补贴、社区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每月按600元给予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
高校毕业生基层岗位补贴——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累计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
基层就业补贴——在珠三角地区就业(服务)的,按每人3000元标准给予补贴,在粤东西北地区就业(服务)的,按每人5000元标准给予补贴。
公益性岗位社保个人缴费补贴——按实际缴费给予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就业篇2
(补贴对象为用人单位)
就业见习补贴——每人每月按本市最低工资标准且不高于用人单位实际支付的工作补贴金额,给予补贴。补贴累计最长不超过12个月。
就业见习用人单位留用补贴——每人3000元
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每月按用人单位为符合条件人员实际缴纳的基本养老保险费、基本医疗保险费、失业保险费、工伤保险费、生育保险费给予补贴。每人最长可享受2年。
一般性岗位补——按每人每月200元给予最长不超过3年补贴
吸纳建档立卡贫困劳动力就业补贴——一次性每人5000元
创业篇
创业担保贷款——个人最高30万元,合伙经营或创办企业的按每人 最高30万元、总额最高300万元,符合规定的小微企业可申请最高500万元
一次性创业资助——每户1万元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参照用人单位招用就业困难人员标准,累计不超3年
租金补贴——每户每年6000元,累计不超过3年
创业带动就业补贴——招用3人以下的按每人2000元给予补贴;招用4人以上的每增加1人给予3000元补贴,总额最高不超过3万元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实际缴费给予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高校毕业生创业带动就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实际缴费给予最长3年的社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小微企业社会保险补贴——按实际缴费给予最长2年的社保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优秀创业项目资助补贴——“赢在广州”创业大赛一等奖20万元,二等奖15万元,三等奖10万元,优胜奖5
农村电商服务站点(平台)补助——按每个不超过10万元给予一次性补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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图/文:广州人社微信公众号、广州市高指中心微信公众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