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基本信息

    事项名称:创业担保贷款申请 

    实施主体: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 

    预计办理总用时:19 ( 工作日 ) 

    办理方式:支持网上办理 

    特殊程序

    类型:实地核查 

    办理条件

    可办理人群:企业法人 

    可办理具体条件: 

    一、个人借款人。 

    (一)登记失业人员、就业困难人员(含残疾人)、复员转业退役军人、刑满释放人员、高校毕业生、职业院校毕业生、技工院校毕业生、化解过剩产能企业职工和失业人员、返乡创业农民工、网络商户、建档立卡贫困人口及农民(以下简称重点扶持对象)自主创业自筹资金不足,并符合以下条件的,可申请创业担保贷款。 

    1.提交贷款申请时年龄女性不超过55周岁、男性不超过60周岁; 

    2.有具体经营项目; 

    3.已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办理法定登记注册手续(包括小微企业、个体工商户、民办非企业单位、农民专业合作社、家庭农场等类型,下同); 

    4.在提交贷款申请时,除助学贷款、扶贫贷款、住房贷款、购车贷款、5万元以下小额消费贷款(含信用卡消费)以外,本人及其配偶应没有其他贷款。 

    对其中的妇女,应给予重点支持。 

    (二)其他人员自主创业资金不足申请创业担保贷款的,除本条第一款规定的条件外,所创办的创业主体登记注册时间须在3年内。 

    二、小微企业借款人。小微企业借款人申请创业担保贷款应符合以下条件: 

    1.在广东省行政区域内登记注册的小微企业; 

    2.当年(提出申请之日前12个月内)新招用重点扶持对象达到企业现有在职职工人数25%(超过100人的企业达到15%),并与其签订1年以上期限劳动合同; 

    3.无拖欠职工工资、欠缴社会保险费等严重违法违规信用记录。 

     

    详情请到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查看相关信息: 

    http://www.gdzwfw.gov.cn/portal/guide/11440100696927671X3442111180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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