依照“先缴后补”原则,按照实际缴纳的养老、失业、工伤、医疗和生育保险,给予同一人员累计不超过3年的社会保险补贴(个人缴费部分由个人承担)。
1. 法人身份证
2. 单位对公银行账户(开户许可证)
3. 营业执照
4. 单位公章
5. 社保缴费清单
单位注册地属荔湖街的申请人请在申请周期第1个月(即2月、4月、6月、8月、10月和12月)1—20日向荔湖街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组)提出申请。
注:在补贴期内连续1年未按申请周期申请补贴的,不再受理。
现场办理:荔湖街综合服务中心(劳动保障组)
办公地址:广州市增城区荔湖街荔湖大道95号荔湖街党群服务中心就业退管窗口
办公时间:9:00—12:00 13:00—17:00(工作日)
咨询电话:020—26256695
网上办理: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网上服务大厅
网址:http://gzlss.hrssgz.gov.cn/cas/login
步骤:单位登录后,劳动就业→ 就业补助资金 → 就业补助资金申请 → 创业企业社会保险补贴,填写信息并提交审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