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二级学院、系(部):
为全面落实习近平总书记给中国“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青年红色筑梦之旅”大学生回信重要精神,深入推进大众创业万众创新,推动高等教育高质量发展,加快培养创新创业人才。根据《教育部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的通知》(教高函〔2021〕2号)和《广东省教育厅关于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广东省分赛的预通知》有关要求,我校决定举办第七届中国国际“互联网+”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校级竞赛(以下简称“校赛”)。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大赛总体安排
(一)参赛对象
1.本次大赛面向广州华商学院全体在读和毕业5年(含)以内本科生以及在职在编教师(师生共创组)。每位参赛选手最多只能担任一个项目负责人,可以作为项目成员参加其他项目。参赛对象(不含师生共创参赛项目成员中的教师)年龄不超过35岁(1986年3月1日之后出生)。
2.参赛选手以项目团队形式参赛,每队成员不少于3人,原则上不多于15人(含项目负责人);各参赛团队必须确定项目负责人一人,由项目负责人组织报名参赛,项目负责人必须参加赛事答辩环节。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或毕业生担任。
(二)赛道安排
校赛设高教主赛道、“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以下简称“红旅赛道”),参赛项目可自主选择参加高教主赛道或红旅赛道比赛(一个项目只能参加一个赛道)。
(三)赛道要求(详见附件赛道方案)
参赛项目不只限于“互联网+”概念的项目,鼓励各类创新创业项目参赛,校赛项目报名时,须根据参赛项目赛道选择、选手组成情况、所处的创业阶段、已获投资情况和项目特点,选择相应的赛道与组别。
1.高教主赛道主要面向能够将移动互联网、云计算、大数据、人工智能、物联网、下一代通讯技术、区块链等新一代信息技术与经济社会各领域紧密结合,服务新型基础设施建设,培育新产品、新服务、新业态、新模式,分组要求如下:
(1)本科生创意组
参赛项目具有较好的创意和较为成型的产品原型或服务模式,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项目负责人须为我校在校本科学生,其他成员须均为普通高等学校全日制在校本科生或专科生。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能参加本组比赛(科技成果的完成人、所有人中参赛申报人排名第一的除外)。
(2)初创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不超过1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为初创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初创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初创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3)成长组
参赛项目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3年以上(2018年3月1日前注册);或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未满3年(2018年3月1日后注册),且获机构或个人股权投资2轮次以上(含2轮次),并符合以下条件:
项目负责人须为企业法定代表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
成长组项目的股权结构中,参赛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
学校科技成果转化项目(不含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可以参加成长组,允许将拥有科研成果的教师的股权与学生所持股权合并计算,合并计算的股权不得少于51%(学生团队所持股权比例不得低于26%)。
(4)师生共创组
基于国家级重大、重点科研项目的科研成果转化项目,或者教师与学生共同参与创业且教师所占权重比例大于学生(如已注册成立公司,教师持股比例大于学生)的项目,并符合以下条件:
参赛项目如已注册成立公司,公司注册年限不得超过5年(2016年3月1日后注册),师生均可为公司法定代表人。企业法定代表人在大赛通知发布之日后进行变更的不予认可。股权结构中,师生股权合并计算不低于51%,且学生参赛成员合计股份不低于10%。
参赛申报人须为我校全日制在校生,或毕业5年以内的学生(即2016年之后的毕业生,不含在职教育)。
参赛项目中的教师须为我校在编教师(2021年6月1日前正式入职)。
2.红旅赛道主要面向在推进革命老区、贫困地区、城乡社区经济社会发展等方面有创新性、实效性和可持续性的创新创业项目,具体分组要求如下:
(1)公益组
参赛项目以社会价值为导向,在公益服务领域具有较好的创意、产品或服务模式的创业计划和实践。
参赛申报主体为独立的公益项目或社会组织,注册或未注册成立公益机构(或社会组织)的项目均可参赛。
师生共创的公益项目,若符合“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要求,可以参加本组比赛。
(2)创意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参赛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尚未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3)创业组
参赛项目以商业手段解决农业农村和城乡社区发展的痛点问题、巩固脱贫攻坚成果,助力乡村振兴,实现经济价值和社会价值的融合。
项目在大赛通知下发之日前已完成工商等各类登记注册。项目的股权结构中,企业法定代表人的股权不得少于10%,参赛成员股权合计不得少于1/3。如已注册成立机构或公司,学生须为法定代表人。
师生共创的商业项目不允许参加“青年红色筑梦之旅”赛道,可参加高教主赛道。
赛道组别,详细参赛条件、评审要点见本通知附件。
二、校赛赛程安排
(一)组织发动及参赛报名(5月10日前)
参加校赛的团队,须同时在各院系和“全国大学生创业服务网”(cy.ncss.org.cn)进行报名,不同组别的参赛学生需根据报名系统的提示提交相应的报名材料,只选择其一报名无效,不作为各院系参赛指标和学生加分依据。
(二)项目评审
1.初赛。各院系需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由创新创业学院统一组织评审会,对照评审要求对项目进行评分,按综合评分得出进入复赛项目。
2.复赛。复赛项目根据要求提交进一步参赛资料(包括但不限于项目计划书、PPT和视频等),由专家评审组评审出参加决赛的项目。
3.决赛。通过现场路演与答辩,决出校赛各级奖项。
(三)优秀项目辅导
学校将邀请校内外专家为校决赛评选出的项目进行指导,并择优推荐项目参加省赛。
三、大赛奖项
(一)竞赛资金奖励
本次校赛拟设置金奖、银奖、铜奖、优秀奖若干个,同时根据《广东财经大学华商学院学科竞赛管理办法》(华商院〔2020〕27号)对参赛师生进行奖励。
(二)组织奖
校赛设立优秀组织奖,对积极参与大赛并作出重要贡献的院系颁发优秀组织奖荣誉牌匾和奖金。
(三)配套支持
对校赛表现优异的项目学生,将优先推荐参加SYB创业培训班及入驻广东华商科技创新创业基地。
四、工作要求
1.请各院系根据分配名额积极组织师生参赛,在5月10日前,将附件3项目计划书(一式三份)和附件4报名项目基本情况汇总表加盖公章后统一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启智楼206室)。请注意附件3首页右上角的编号需和附件4的序号保持一致。
2.电子版材料(附件3和附件4)以院系为单位发送至邮箱2681083583@qq.com,邮件主题和文件统一命名为:院系名称+第七届“互联网+”参赛材料。
3.请各院系认真做好大赛的宣传动员和组织工作,积极鼓励学生参赛,为参赛学生提供必要的条件和支持,做好校赛组织工作。鼓励教师和符合条件的校友、导师将科技成果产业化,带领学生共同创新创业。
联系人:吴老师 020-82451485
排版丨付祺樱
终审丨余家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