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学院关于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工作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系(部)、中心:
为进一步规范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的过程管理,充分发挥项目在教学建设和人才培养过程中的引领示范作用,确保项目顺利进行,按期完成项目校内结题任务,现开展2021年项目中期检查工作。
一、检查范围
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项目(见附件1)。
二、检查内容
项目进展情况,现阶段取得的建设成果,以及成果推广情况。项目负责人如实填写《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见附件2)。
三、检查方法
由项目所在部门自查、学校组织专家检查及项目主管部门审核相结合的方式进行,检查汇报须采用书面报告的形式,成果展现须提供佐证材料。
四、检查要求
检查范围中的所有项目均要提交检查材料,无故不参加者,视为中期检查不合格。对未按计划进度实施,暂不能接受中期检查的项目,项目负责人需提交书面材料,陈述原因。
五、材料提交
1.中期检查材料需于2022年4月29日前,由项目所在部门审核汇总,部门审核须写明是否达标等级(达标、基本达标、不达标),并提交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启智楼206),电子版发至邮箱:173371374@qq.com,文件命名为“项目负责人+项目名称+2021年中期检查材料”。
具体材料包括:
1.项目任务书一式一份;
2.中期检查报告书一式一份;
3.项目进展情况的相关证明材料(论文、著作、自编教材、调查报告、网络资源建设等复印件及扫描件)。
附件:1.2021年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立项汇总表
2.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专项研究课题中期检查报告书(模板)
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2年2月28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