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学院2023年创新创业导师聘期考核结果公示
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
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华商院〔2023〕96号)和《广州华商学院关于组织开展创新创业导师聘期考核工作的通知》(华商院〔2023〕97号)文件,经学校审核评议,4名教师被评为“优秀创新创业导师”,12名教师考核合格,续聘为我校创新创业导师,聘用期为五年(详见附件)。现将考核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3年12月15日至2023年12月17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82451485
附件:2023年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聘期考核结果
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
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3年12月15日
(本次公示已结束)
(文章发布于2023年12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