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华商院〔2023〕96号)文件要求,学校开展了广州华商学院2023年度创新创业教育工作先进单位和优秀个人评选工作,由教师个人及单位申报,经所在单位推荐,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审核,提交党政联席会议确定评优结果。现将评选结果予以公示,公示时间从2024年4月8日至2024年4月12日止。
公示期内如有异议,请以书面形式向学校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反映。反映情况时要签署真实姓名,要有具体事实;不签署真实姓名或不提供具体事实材料的,一律不予受理。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82451485
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教育工作领导小组办公室
2024年4月8日
(本次公示已结束)
(文章发布于2024年4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