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关于申领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更好地增强学生创新意识,持续激发我校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鼓励扶持更多在校学生进行创业实践,学校拟对符合下列要求的学生进行资助,现将相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申领范围

    申请人需为广州华商学院在校大学生,或毕业5年内毕业生。申领个人在2024年度内未有违纪处分。申报项目符合以下其中一类:

    (一)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

    2024年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包括华商杯·中国国际大学生创新大赛主赛道、红旅赛道校复赛项目及以上获奖项目,课程赛道三等奖以上获奖项目;第十五届中国大学生服务外包创新创业大赛校决赛及以上获奖项目;广东第五届女大学生创新创业大赛省赛获奖项;2023年大学生创新创业训练计划结项项目。

    (二)企业项目

    1.在校期间学生申请创办并有一定运营业绩的公司(正式登记注册公司、工作室)等经营服务实体;

    2.获批入驻校内外创业孵化基地的创业项目、科技类创业项目;

    3.毕业年度内已注册公司(工作室)、 领取营业执照自主创业的毕业生;

    4.吸纳我校毕业生就业的在校生创业企业、校友企业;

    5.项目/企业在近三年内取得发明专利、著作权、实用新型专利、外观设计,以学生为第一作者。


    二、申领程序

    (一)递交申请

    符合条件的项目,以项目为单位,由项目负责人/企业法人向所在二级院系提交电子版申请材料(包含证明材料),纸质版须提交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申请表中“承诺处”需所有申领成员签名。

    1.创新创业类培育项目

    《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培育项目)》(附件1)、《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登记表(附件3)》、立项证明、获奖证书、成果材料等。

    2.企业项目

    《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企业项目)》(附件2)、《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登记表》(附件3)、在校证明(学生证)、公司营业执照、股东关系证明、近半年公司财务台账、报表、企业年营业收入证明、企业纳税证明、就业人员与企业签订的劳务合同或工资台账等。

    (二)学院初审

    各二级学院对学生的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以学院为单位报送材料。

    1.纸质版:《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2)、《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登记表》(附件3),并加盖学院公章,于2024年12月10日前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启智楼206)。

    2.电子版:汇总《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附件1、2)、《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登记表》(附件3)以及相关证明材料,压缩包、邮件以学院名称命名,于2024年12月10日发送至邮箱:huan99@gdhsc.edu.cn。

    (三)学校审核、公示

    经过学校复审,对扶持对象进行公示,公示期不少于5 天。

    特此通知。


    附件:1.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培育项目)

        2.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申请表(企业项目)

        3.2024年创新创业补助登记表



    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2月2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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