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 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校级竞赛的通知


    各二级学院:

    为深入贯彻党的二十大精神,全面落实《南沙方案》,深入推进粤港澳大湾区建设,激发大学生创新创业热情,扶持大学生投身创业实践,促进创业项目与政策、服务、资本的有效对接,根据《广州市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局关于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活动的通知》文件要求,我校举办2023年第十二届“赢在广州”暨粤港澳大湾区大学生创业大赛校赛。现就大赛相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大赛总体安排


    (一)参赛对象


    广州华商学院全体在校学生。


    (二)参赛要求


    1.参赛者以团队形式参赛,跨校组建团队的,项目负责人须由我校学生担任。每队参赛团队报名人数不少于3人,不超过8人,均须为项目的实际核心成员,项目参赛须征得所有团队成员及指导老师的一致意见。参赛团队所报参赛创业项目,须为本团队策划或经营的项目,不得借用他人项目参赛。

    2.曾获得往届“赢在广州”大学生创业大赛优胜奖及以上奖次的创业项目不得参赛。

    3.同一项目一届赛事只能报名一个赛区,不得重复参赛。

    4.参赛项目选题方向不限,鼓励拥有创业梦想与激情的在校大学生团队踊跃参加。

    5.参赛项目所提出的产品或服务,必须具备一定的技术支持,具备可操作性,且参赛者必须对参赛项目拥有合法的知识产权或使用权。


    (三)参赛方式


    参赛队伍在5月15日前,将附件1参赛项目信息表和附件2项目计划书同时发送至邮箱787106046@qq.com,邮件以“赢在广州+项目名称”的格式命名。参赛团队应在进行广泛市场调研和分析的基础上,制作将产品或服务推向市场的完整、具体的创业计划书,创业计划书将完整地阐释项目的技术、市场前景、经营策略、资金需求、未来规划,并展示团队的成员情况。


    二、校赛赛程安排


    (一)报名及资格初审(即日起至5月15日)


    参赛队伍将作品发送到指定邮箱后,学校将对报名项目进行资格审查,确保项目参赛资料完整、真实。


    (二)校赛评审(5月22日前)


    学校将组织评审专家对项目进行评审,组织专家评审,并推荐3-5支项目代表我校参与比赛。


    三、大赛奖项


    (一)本次校赛拟设置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秀奖若干个,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学生学年综合测评办法》相关规定:通过初审的项目作品每人每项加2分,获得校决赛一等奖、二等奖、三等奖、优胜奖的作品,每人每项分别叠加5分、4分、3分、2分,具体加分类型以各院系相关规定为准


    (二)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大学生学科竞赛管理办法(试行)》(华商院〔2023〕16号)对参赛师生进行奖励。


    (三)对校赛表现优异的项目学生,将优先推荐参加SYB创业培训班及入驻华商众创孵化基地。


    四、其他事项


    联系人:陈老师 020-82451485


    附件:

    1.参赛项目信息表

    2. 项目计划书封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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