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 认定工作的通知


    各处、室、二级学院、教学部、馆、中心:

    为深化学校创新创业教育改革,促进创新创业教育工作,整合校内外创新创业教育资源,完善大学生创新创业教育体系,有效指导大学生开展创新创业活动,规范大学生创新创业导师管理。经学校研究决定,现开展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认定工作。


    一、申报方式

    请各部门根据《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华商院〔2023〕96号)文件要求组织符合条件的教师填写《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请于2024年10月24日(周四)前以部门为单位统一将申报材料电子版发送至邮箱hscxcyxy@gdhsc.edu.cn,邮件主题和文件夹统一命名为“部门名+创新创业导师认定资料”;纸质版材料报送至创新创业学院办公室(启智楼206室)。


    二、申报材料

    (一)电子版材料:

    1.《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

    2.认定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3.个人简历;

    4.高清个人免冠照片(非证件照);

    5.《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

    (二)纸质版材料:

    1.《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资格认定申报表》(附件2);

    2.认定证明材料(详见附件2);

    3.个人简历;

    4.一寸免冠证件照(粘贴在附件2上);

    5.《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附件3)。


    联系人:周老师

    联系电话:020-82451485


    附件1:《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管理办法》(华商院〔2023〕96号)文件

    附件2: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资格认定申报表

    附件3: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导师资格认定申报汇总表



    广州华商学院创新创业学院

    2024年10月9日


    (文章发布于2024年10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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